有限公司抽逃出资瑕疵股权转让问题探析——兼评泛盛物流诉林康、曹进案

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(200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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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抽逃出资属于瑕疵出资,包括公司成立前和公司成立后的抽逃出资。抽逃出资瑕疵股权转让行为有效,但应由谁承担对公司的补足出资责任、损害赔偿责任或对公司债权人的损害赔偿责任?需要区分情况,瑕疵股权受让人善意时,受让瑕疵股权的新股东不承担清偿责任,转让瑕疵股权股东承担补足出资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;瑕疵股权受让人非善意时由两者承担连带补足出资责任,转让人对公司及公司债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前者,公司、受损害的公司债权人可以抽逃出资股东为被告;后者,可以抽逃出资瑕疵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为共同被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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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
flaws in the transfer of shares,Capital flight,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 settlement,flaws equit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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